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昆山市花桥中心小学校2024年招聘代课教师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7-13 07:03:08 |  访问:261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小学代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01

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面试

黑龙江公务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或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限定专业对口。

3. 具有与报考岗位限定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与申请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的小学段相应岗位。

4. 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生;(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5)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02

招聘岗位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2人;

小学心理教师1人。

03

公务员

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原件按顺序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件发送至邮箱269620628@qq.com。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清晰易辩,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8日17:00。

3.报名咨询电话:陈老师15162652877。

04

招聘考试

1.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8:00,地点为昆山市花桥中心小学校(花桥镇花园路185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2.请报名人员带好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试前先进行资格审查,学校核原件,留复印件;

3.招聘考试为微型课+基本功(粉笔字、朗诵)。现场抽签后进入准备室,备课30分钟,再进入考场微型课8分钟。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5

体检

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06

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07

录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的编外教师在职期间薪资报酬参照昆山市花桥镇辅助性相应岗位人员待遇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由实际用人单位管理考核。

简章

08

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关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08483。

昆山市花桥中心小学校

2024年7月11日

推荐:更多昆山市花桥中心小学校2024年招聘代课教师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