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至7月2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21年7月20日16: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档(excel和pdf文档均以“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命名,例如:gc-001-张三),发送至指定邮箱(gcr31323618@163.com)进行报名(我单位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
四、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年限内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http://www.lnsgc.com)“通知公告”栏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