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郑州大学省部共建食管癌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6-30 11:23:13 |  访问:9998

根据省部共建食管癌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实验室科研助理3名。

一、单位简介

省部共建食管癌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19年11月成立,是郑州大学为了建设国内一流学科,提升医学学科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提高医学科研的国际化水平,按照新型体制运行的国家级平台。本中心主要围绕食管癌发病机制,早期预警,综合防治,创新药物靶点发现和新药研发等方面为重点展开工作,针对我省和我国食管癌高发的特点,大力开展转化医学研究,服务于人民和社会,为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做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

实验室科研助理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身心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需要。

(二)岗位条件

类 别

岗 位

人数

需求专业

岗位条件

技术研发

科研助理

1

医学、药学、生物学、计算机或生物信息分析等相关专业

1、博士学历;应聘人员若系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

技术研发

科研助理

2

医学、药学、生物学、计算机或生物信息分析等相关专业

1、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若系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日;

(二)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三)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sklecpt@163.com,邮件主题请按下列规定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应聘者姓名”,例:“技术研发+郑州大学+张**”。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

3、与应聘登记表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文件命名为“毕业院校+姓名”,例如“郑州大学+张**”。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二)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者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所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以供核查。若现场核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派遣

(一)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考核通过人员由河南贯恒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与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处备案后,派遣至省部共建食管癌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

(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三)在应聘之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七、工资待遇

硕士研究生税前工资为7000元/月,博士研究生税前工资为11000元/月,以上工资均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面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sklecpt@163.com

电话:0371-67967671

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省部共建食管癌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6月29日

应聘人员登记表.xls

推荐:更多郑州大学省部共建食管癌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