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层次(顶尖人才):
研究方向处于国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待遇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进行协商确定。2、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待遇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进行协商确定。3、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待遇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进行协商确定。
4、第四层次(优秀人才):
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A类人才:
博士研究生(国内“双证”)和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双高”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给予人才引进费、安家费、住房补贴95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内“双证”),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给予人才引进费、安家费、住房补贴80万元。?
C类人才:
我校紧缺急需专业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给予人才引进费、安家费45万元。
特殊急需第四层次人才待遇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进行协商确定。